华弘检测

欢迎来到 湖南华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公司已获得的资质认定范围涉及食品农产品检测、环境检测和放射卫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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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 SYSTEM
食品 农产品检测服务
公司具备的食品与农产品检测资质能力包括食品及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农产品等,检测项目覆盖常规理化、微生物、重金属、农兽药残留、激素、生物毒素、病毒、添加剂、营养指标等参数。公司全面且专业检测服务可以判断食品加工环境及食品卫生情况,帮助政府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为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TEST CATEGORY
检测类别
食品及农产品通用参数: 常规理化参数、金属元素参数、食品添加剂参数、农药残留参数、兽药残留参数、生物毒素参数、非法添加参数、微生物参数、其他污染物参数。
感官和常规理化
微生物检测
营养成分检测
真菌毒素检测
重金属及微量元素测试
食品添加剂检测
食品非法添加物
药物残留检测
产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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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 CATEGORY
· 食用油
· 油脂及其制品
· 油脂及其制品
· 调味品
· 肉及肉制品
· 乳与乳制品
· 饮料(含饮用水)
· 罐头
· 糖果
· 蜜饯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 果蔬
· 绿色食品
· 品添加剂
· 其他食品
· 饲料
· 水产品
· 糕点
· 蜂蜜产品
· 粮食及粮食加工品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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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理化理化、重金属、添加剂检测参数

业务介绍
      食品添加剂被誉为现代工业的灵魂,适量合理的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延长食品原料乃至成品的保质保鲜期。最近几年来,食品添加剂的公众形象极为恶劣,已被推上了食品安全的风口浪尖,因此世界各国食品安全法律对添加剂的种类和限量进行了不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要按照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添加剂,禁止使用标准规定以外的添加剂。面对越来越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国卫生部发布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获得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连续三批产品的卫生学检验报告。
检测参数
理化
甜味剂
重金属
抗氧化剂
其他添加剂
防腐剂
色素
食品违法添加剂
水分、过氧化值、酸价、蛋白质、脂肪等
糖精钠、环已基氨基磺酸钠、乙酰磺胺酸钾、阿斯巴甜、甜菊糖苷、纽甜、阿力甜、三氯蔗糖等
铅、总砷、无机砷、总汞、甲基汞、镉、铬等
茶多酚、没食子酸丙酯(PG)、叔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叔丁基对甲酚(BHT)、TBHQ(特丁基对苯二酚)等
亚硫酸盐、硝酸盐、复合磷酸盐等
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丙酸、纳他霉素、二氧化硫、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等
苋菜红、胭脂红、诱惑红、酸性红、日落黄、柠檬黄、亮蓝、新红、赤藓红、二氧化钛等
三聚氰胺、邻苯二甲酸酯(塑化剂)、吊白块(甲醛次硫酸氢钠)、过氧化苯甲酰、罗丹明B、苏丹红I-IV号、滑石粉、硼砂/酸、甲醛、碱性橙、玫瑰红B、4-氯苯氧乙酸钠、6-苄氨基嘌呤、孔雀石绿、结晶紫、酸性橙、罂粟壳类物质、玫瑰红、富马酸二甲酯等
业务流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依法承担社会委托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等产品质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的工作过程,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客户委托

委托人与我司业务人员洽谈,业务接待员了解委托人检验目的、检验要求、查看样品状态、样品数量。决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或具备承接能力,必要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洽谈。

(1) 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委托人填写《委托检验合同》,明确样品的有关信息,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委托单位(人)相关信息,依据收费标准告知委托人需缴纳的检验费用,客户认可后,双方在《委托检验合同》上签署姓名,受理委托样品。
(2)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客户持《检验合同》至财务室缴纳检验费,凭缴费发票通知业务受理人下单。

(1) 需要抽样检验的,由抽样人员按要求抽取样品。
(2) 交由样品受理人员按实施方案和抽样计划进行验收。

检验报告签发后,由检验报告管理员按合同要求进行寄发或通知委托人领取检验报告,委托人凭《委托检验合同》领取检验报告。

3、 费用收取
2、业务受理
4、 抽样或样品验收
5、检验报告领取
需要提供资料
1、委托人/企业名称
5、产品执行标准
2、样品名称
6、所需要检验的项目
3、生产日期
7、产品贮存条件
4、产品保质期
8、其他相关资料
业务与检测依据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气象色谱质谱联用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样品前处理
样品检测
样品称量
超净工作台中进行微生物检验
全国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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