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与我司业务人员洽谈,业务接待员了解委托人检验目的、检验要求、查看样品状态、样品数量。决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或具备承接能力,必要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洽谈。
(1) 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委托人填写《委托检验合同》,明确样品的有关信息,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委托单位(人)相关信息,依据收费标准告知委托人需缴纳的检验费用,客户认可后,双方在《委托检验合同》上签署姓名,受理委托样品。 (2)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客户持《检验合同》至财务室缴纳检验费,凭缴费发票通知业务受理人下单。
(1) 需要抽样检验的,由抽样人员按要求抽取样品。
(2) 交由样品受理人员按实施方案和抽样计划进行验收。
检验报告签发后,由检验报告管理员按合同要求进行寄发或通知委托人领取检验报告,委托人凭《委托检验合同》领取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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